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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消息丨4人死亡!驾驶电动车,这个细节别再忘记了

来源:北京青年报官网 发布日期: 2023-06-17 15:18:08

6月16日

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曝光


(相关资料图)

近期发生在琼海辖区的

4起因驾驶二轮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人死亡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01.

2023年1月27日18时40分左右,孙某敏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琼01-C号牌的轮式拖拉机,沿乡道自新村村委会往大路镇墟方向行驶,行驶至龙吐村路口处时,遇王某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其对向车道行驶至该路段,由于孙某敏在车门未关好时行车,导致其车厢门甩出与王某桂相撞,造成王某桂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当事人孙某敏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车门未关好时行车故造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孙某敏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桂无责任。

02.

2023年2月4日7时15分左右,曾某发驾驶灯光不合格的琼C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海榆东线从大路镇方向往嘉积镇方向行驶,行驶至海榆东线98km+750m处时超车,适遇梁某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灯光不合格、状态为注销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前方同向左转弯往文斗村路口行驶。由于曾某发驾车在路口处超车且超速行驶,加上梁某冠驾驶灯光不合格(后转灯失效)的二轮摩托车在转弯时未注意观察路面动态,致使两车刮碰撞,结果造成两车损坏,梁某冠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023年2月7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曾某发驾驶灯光不合格的机动车在路口处超车且超速行驶;当事人梁某冠无证驾驶证驾驶灯光不合格、未悬挂号牌、状态为注销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认定:曾某发与梁某冠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03.

2023年2月10日7时0分许,王某驾驶琼C号牌小型客车沿海榆东线自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海榆东线117公里950米处左转弯时,遇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琼C号牌普通二轮摩托沿海榆东线对向行驶而至,由于王某驾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加上李某驾车超速行驶(经鉴定,车辆侧翻时车速为27-28km/h(该路段限速20km/h))导致两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两车受损及李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023年2月12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当事人王某驾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当事人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机动车、驾车超速行驶。交警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04.

2023年2月16日14时左右,吕某海未佩戴安全头盔且饮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琼C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沿005乡道行驶至上朝线山辉村路口处左转弯进入上朝线往南行驶,遇庞某泉驾驶未按规定年检、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改变外形数据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琼01-C号牌的轮式拖拉机沿上朝线自南往北方向行驶至该路路段,由于庞某泉驾车超速行驶(事故发生时车速为50km/h(该路段限速30km/h))及吕某海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导致两车相撞,结果造成两车损坏以及吕某海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当事人吕某海未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当事人庞某泉驾驶未按规定年检、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改变外形数据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认定:当事人吕某海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庞某泉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琼海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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